湖南洞口县文昌塔、蔡锷公馆维修工程—597苗木网
招标单位: | 洞口县文物管理局 |
代理单位: | 洞口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 湘洞建招:2010-017
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及自筹 招标代理: 洞口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业主名称: 洞口县文物管理局 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洞口县文昌塔、蔡锷公馆维修工程,已经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洞发改招标[2010] 13号)文核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洞口县城及山门镇;文昌塔为七层八方,砖石结构,总高度约43米;蔡锷公馆维修总建筑面积约1780 M2,砖木结构古建筑;估算总造价约260万元。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总工期220天,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及自筹。 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
报名条件: |
4、资质要求: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依法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技术负责人具备土建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6、报名及有关事项: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业务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证(含C证)等原件(所有资料需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报名地点:洞口兴建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洞口县桔城路食杂果品公司院内)。 8、报名时间: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00分,截止时间后不接受报名。 9、注意事项: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各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一律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
报名期限: | 2010-9-3|2010-9-7 |
联 系 人: | 肖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17427005 |
联系传真: | 0739-7222154 |
联系地址: | 洞口县食杂果品公司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