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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04国道长兴雉城过境段改建工程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LH-1施工标段公告

  • 发布日期:2010-09-26 11:3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工程招标区域:湖北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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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标单位: 104国道长兴雉城过境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代理单位: 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104国道长兴雉城过境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北吴家湾村附近、现有104国道K1322+200处,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由北往南经霞城村跨越合溪新港后,接已建成的经三线,继续南跨长兴港至终点雉城镇南闽家隶村附近与现有104国道相接,终点桩号为K4+310,路线全长4.310km。
  本工程设计标准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本工程断面设置时结合考虑城市配套工程,设置中央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隔离带等设施,路基宽度33.5m,增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路基宽度18.5m,共计52m。
  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桥涵、路基的设计洪水频率均为1/100。
  本次施工招标分3个施工标段,即:
  LH-1施工标段(绿化施工标段):主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4+310,路线全长4.310 km。施工主要内容:中央分隔带、机非隔离以及带道路两侧的绿化。
  施工计划工期为5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LH-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26日至2010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联系电话0571-87630257)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工程交易登记手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可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办理该证所需材料),具体办理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0-9-26|2010-9-30
联 系 人: 苏循华 王华刚
联系电话: 0571-87353857
联系传真: 0571-87353855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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